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企业自主申报,区粮食物资局初审,市粮食物资局审核,拟定以下7家企业为湖州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示范点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7天(2023年8月25日-8月31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反映。
联系人:沈建强,联系电话:2191002。
湖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2023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