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清县全面完成早稻收购工作。2023年,德清县立足“早稻生产扩面、双抢节点紧、收购压力大”的实际,坚持早谋划、重落实、优服务,确保早稻收购工作规范有序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计收购早稻2123.745吨,已全面完成早稻收购任务。
一是“收购准备”早谋划。针对今年早稻收购“任务重、战线长”的情况,坚持早谋划、早部署,切实做到钱等粮、仓等粮、人等粮。备足收购资金,通过信贷、企业自筹等多种渠道,确保收购资金1000余万元及时足额到位;备足收购仓容,落实空仓消毒和设备检修工作,统筹安排早稻收购仓容近4000吨;备足收购人员,全面推进收购工作规范化建设和高效率提升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3人次,实现检化验人员流水作业。
二是“收购质量”重落实。严格执行国家“五要五不准”收购守则,实行按质论价。坚持使用“浙江粮仓”平台,实行一站式收购,严格执行“一车一检”质量检测制度,收购流程全公开。采用盲检模式,坚决遏制“人情粮”,不向检验人员透漏种粮农民姓名、车号等信息,并留样备查。根据化验结果分等级分仓储存,超标粮食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,为粮食安全存储打好基础。经统计,国标三等及以上收购量1708.155吨,占比80.43%,四等五等收购量147.025吨,占比6.92%,超标粮268.565吨,占比12.65%。
三是“农民满意”优服务。执行2023年早稻收购政策,国标三等早稻收购价130元/百斤,较上年提高2元/百斤。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,补贴标准为30元/百斤,县级配套烘干补贴2元/百斤和运输补贴2元/百斤,提升粮农售粮积极性,让种粮农民增收入得实惠。农户随到随收,并提供休息场所,协调社会化烘干服务,落实社会化烘干服务点5家,进行烘干作业上门指导5户。收购期间,累计支付售粮款556.56万元。订单补贴、烘干补贴、运输补贴144.41万元,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位。